通知明确:一是规定采购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的最高价格限制标准,通用软件的最低使用年限,以及软件资产报废的标准,以利于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成本;二是提出应当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经费预算予以保障,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硬件,同时对应当配套采购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一并采购,将计算机软硬件资产纳入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立软硬件一一对应登记的台账妥善管理,加强对拟采购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所采购的软件授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侵权盗版软件进入政府采购渠道。
此次印发的通知将适用范围从全区各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扩展至全区各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和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大大提升广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覆盖面。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