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向全区印发通知,从做好经费预算保障、加强采购组织实施、规范采购行为、完善软硬件资产管理、加强版权信息核验等5个方面对全区各地各级机关单位计算机软硬件资产采购管理做出规定,从源头上确保我区机关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
通知明确:一是规定采购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的最高价格限制标准,通用软件的最低使用年限,以及软件资产报废的标准,以利于节约财政资金,降低行政成本;二是提出应当将软件采购经费纳入财政经费预算予以保障,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硬件,同时对应当配套采购的办公软件、杀毒软件等通用软件一并采购,将计算机软硬件资产纳入部门国有资产管理体系,建立软硬件一一对应登记的台账妥善管理,加强对拟采购软件的知识产权状况的审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所采购的软件授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侵权盗版软件进入政府采购渠道。
此次印发的通知将适用范围从全区各地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扩展至全区各财政供给的事业单位和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大大提升广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覆盖面。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版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