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化工”)2014年发生爆炸事故后,今年又被曝出“无证”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
近日,据相关知情人士向中国资本观察曝料,双马化工的实际控制人名下的多家企业均涉嫌非法经营危险化学品;2014年的爆炸事故之后,双马化工的法人代表和员工均被处予刑事处罚,但该企业实际操纵人和控制人至今仍逍遥法外,其背后或有强大的保护伞。
对于知情人提供的资料,中国资本观察进行了求证核实。
销售危险化学品苯胺被立案侦查
2019年2月22日,南通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发布了一则《关于对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举报核查有关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使得双马化工再次进入公众的视线。
经南通市应急管理局调查发现,如皋双马化工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2017年1月至2018年5月期间,从外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苯胺后,销售给南通新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数额巨大。
(南通市应急管理局网站截图)
鉴于上述情节涉嫌构成犯罪,南通市应急管理局依法依规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中国资本观察前往如皋市公安局了解到,3月31日,如皋市公安局正式对双马化工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立案侦查。
根据工商信息显示,如皋市双马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马化工”)成立于1997年8月,位于如皋市东陈镇,该公司主要从事硬脂酸、动物油脂、棕榈油等化工产品的经营业务,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南通新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邦化工”)成立于2003年7月,位于如皋市长江镇,主要产品为二苯胺、硬脂酸盐等。
曾因爆炸事故被撤销生产许可
中国资本观察了解到,双马化工早在2014年就发生过硬脂酸粉尘爆炸事故,造成8名工人当场死亡,9名工人受伤。20名责任人和1个责任单位受到处理,其中3名企业责任人涉嫌刑事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该企业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依法被撤销。
然而,血的教训并没有引起双马化工以及企业负责人的足够重视。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撤销的情况下,继续销售危险化学品。
据了解,双马化工非法经营的苯胺是一种用途广泛的化工原料,有强烈气味,易燃易爆,有毒,对水体可造成污染。属于危化品范畴。
有专家表示: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一旦发生泄露、丢失或被不法人员利用,将严重危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因此危险化学品销售企业,不仅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要符合国家标准,其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都要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而且还要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开展营业。
实控人另有其人?
2014年双马化工发生爆炸事故时的法定代表人是冒建兰。中国资本观察前往如皋市人民检察院了解到,2015年10月8日该企业法人冒建兰因重大责任事故罪名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目前,仍在缓刑期内。
有知情人士向中国资本观察透露,双马化工的实际控制人疑是鲍兴来,企业法人代表冒建兰与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鲍兴来系夫妻关系。
企查查显示:鲍兴来关联公司有10家,控股企业有6家,其中包括上海新久化工有限公司、河南久玖化工有限公司、南通市赛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等。
另外,该知情人士反映:鲍兴来占股70%的上海新久化工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新久化工)、占股85%的河南久玖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河南久玖化工),均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危险化学品(苯胺)的经营活动。
从知情人提供的一张编号为50496512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显示,这张发票的开具方为上海新久化工,于2016年8月30日开具。发票信息的货物一栏显示为苯胺,单位为吨,数量为60,价税总计84万元整。
另外两张编号为03745296、03745304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显示,发票开具方均为河南久玖化工,于2016年1月29日向江苏南通同一化工企业开具。发票内容均显示货物为苯胺,单位为吨、数量为12、价税总计11.4万元整,合计2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