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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坚持大扶贫格局,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深入实施东西部扶贫协作,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
12.我国的“扶贫日”是何时确定的?具体是哪一天?
答:2014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扶贫日”的批复明确,从2014年起将每年10月17日设立为“扶贫日”。扶贫宣传口号:“邀您一起来扶贫”。
13.2011年以来中央制定出台了哪些扶贫攻坚政策文件?
答:(1)2011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提出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2)2013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提出了“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创新社会参与机制”的工作要求,使新一轮扶贫开发的方针政策、目标任务、措施办法更加明确、更加完整。
(3)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从8类33个方面对脱贫攻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4)2016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中办厅字〔2016〕6号),明确将减贫成效、贫困人口进入退出识别精准度、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工作的满意度、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监管等作为对省级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的必考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省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5)2016年4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中办厅发〔2016〕16号),意见规定了贫困退出标准和程序。
(6)2016年7月,中办、国办印发了《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中办厅字〔2016〕22号),办法规定:要坚持围绕目标、聚焦问题、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群众参与、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各有关地区和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和政策措施,严格遵守纪律和规定,查找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方法,完成减贫任务,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7)2016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了《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办法规定:脱贫攻坚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则、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
(8)2016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东西部扶贫协作座谈会精神,做好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9)2017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厅字〔2017〕41号),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10)2017年12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着力解决驻村帮扶中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保障不力等问题,更好发挥驻村工作队脱贫攻坚生力军作用。
14.2011年以来省、市、区制定出台了哪些扶贫攻坚政策文件?
答:(1)2015年6月,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水务厅、省扶贫办关于精准扶贫饮水安全支持计划的实施方案》等十七个精准扶贫配套文件(甘办发〔2015〕28号)。
(2)2016年5月,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甘发〔2016〕9号)。
(3)2016年9月,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贫困退出验收办法》(甘办发〔2016〕73号)。
(4)2015年6月,中共定西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水务局市扶贫办关于饮水安全工程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等十六个精准扶贫配套文件。
(5)2016年4月,中共定西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定发〔2016〕9号)。
(6)2015年6月,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办公室,安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区水务局、区扶贫办关于饮水安全工程支持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等十六个精准扶贫配套文件。(安办发〔2015〕43号)。
(7)2016年5月,中共定西市安定区委,安定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安发〔2016〕15号)。
15.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标准是什么?
答:以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为基本依据,综合考虑住房、教育、健康等情况,整户识别。国家农村扶贫标准:以2010年人均纯收入2300元(不变价)为标准,按现价分别是:2014年为2736元,2015年为2800元,2016年为2855元,2017年为2952元。
16.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有哪些程序?
答:精准扶贫对象识别程序概括为“一核二看三比四评议五公示”,简称“12345”精准识别对象工作法。
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程序示意图
一核
主要核查核算家庭收入和支出情况
二看
主要查看生产条件、生活条件
三比
主要与其他农户比住房、收入和财产情况
四评议
农户申请、村委会初评、村委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评议
五公示
主要包括村级公示、乡镇公示和区级公示
17.哪几类人员不准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答:以下“七类人群”不准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
1.家庭成员拥有企业或股份、实际出资并分红的(因农村“三变”改革而增加的农户财产性收入以及小商品、小卖部、小商小贩等用于维持家庭生计的除外)。
2.家中有现任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文书、副支书、副主任的。
3.家庭拥有5万元以上消费型小轿车、大型农用车、大型农机具或工程机械的。
4.在城镇购买商品房、商铺(因易地扶贫搬迁和灾后重建等原因,在城镇、园区购入安置性房产的除外)的。
5.家庭成员或法定赡养人、抚养人中有财政供养人员或在国有企业和大型民营企业工作相对稳定、年收入在3万元以上(军烈属除外)的。
6.家庭为当地种养业大户或家庭成员长期从事各类工程承包、发包等盈利性活动的,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
7.为享受精准扶贫政策,不如实提供家庭收入和资产情况,经核实属故意隐瞒或放弃、转移财产的。
1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的标准是什么?
答: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省定退出验收标准(2014年2800元、2015年2855元、2016年3500元、2017年3700元 ),“两不愁”“三保障”等11项脱贫指标全部达标。
贫困人口退出验收标准
序号
指标类别
验收指标
1
收入
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省定退出验收标准
2
有增收渠道
3
无因病因学因房大额借贷(5万元以上)
4
两不愁
不愁吃、不愁穿
5
有安全饮水
6
三保障
义务教育
有保障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无辍学学生
7
接受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生享受了相关特惠政策
8
基本医疗
有保障
家庭成员全部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了参保费用补贴政策
9
患病人口享受了基本医保特惠政策
10
符合条件的患病人口享受了大病保险(含门诊慢特病)、医疗救助(含重特大疾病)、疾病应急救助等特惠政策
11
住房安全
有保障
有安全住房
1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退出验收的程序是什么?
答:退出验收的程序是乡村初验→数据比对→部门认定→区级验收→省市核查。
2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退出验收过程中的“十不算”是什么?
答:一是按统计口径当年未实现现金收入的农副产品(哪一年出售实现现金收入就记入哪一年);二是养老金;三是残疾人补助金;四是临时性救济金和一次性生活补贴;五是合作医疗报销和大病救助资金;六是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分红;七是三、四类低保金;八是到户项目建设补助资金;九是学前、高中和中职学生补贴;十是一次性赠予和人情往来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