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壳公司通常都具备以下特点:1.没有委任董事,2.已经做好公章,股票书等法律所要求的文件,3.从来没有开始经营业务,因此,购买者只须提供所需文件,便可以即时使用,而且不需担心隐蔽风险。
空壳公司的运用在大部分国家或地区,例如香港,新加坡,英国,美国和开曼群岛等地,都极为普遍,而在绝大部分的情况下都不会有风险。通常,现成公司在出售前是不会委任任何的董事,因此公司也就没有权力开展业务,因此不会有潜在的风险。
不法分子就利用空壳公司进行诈骗,欺诈商家,捐款跑路,从而让受害者大大的损失了金钱。
据数据调查全中国每一天都有数家空壳公司成立,他们合法避开税务风险,从而达到自己想要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