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我们常说合同成立和生效。那么,合同成立与生效有什么区别呢?它们是同一个意思吗?找法网小编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阅读愉快!重庆法律咨询律师
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关系如何
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
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包括:
①主体合格,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某些特殊合同,须办理特殊手续,如批准、登记等。
二者关系如下:
①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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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合同成立后是否生效,主要分以下几种情况:
a.大多数合同成立即生效,也就是说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在同一时间;
b.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即无效合同;
c.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
d.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生效时间视所附期限
e.合同成立后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完成了应当办理的批准、登记手续后地生效。
③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某一类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则此时批准、登记手续为该合同的生效要件。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长沙律师事务咨询http://china.findlaw.cn/changsha